潘明亮(支部書記、執行董事、總經理):全面負責公司支委、行政及日常業務工作,主持支委會、董事會和經理辦公會工作,主持實施公司日常工作,負責中城公司、代建公司全面工作。
魯清香(支委委員、紀檢委員):負責公司黨建、意識形態、干部工作、紀檢監察、審計、工會、群團、檔案管理等工作;分管綜合辦;負責對接集團公司紀檢監察部、黨委組織部、黨群部、工會、團委等部門;完成執行董事、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洪登峰(副總經理):負責項目施工管理、技術指導、物資設備采購、安全生產等工作,分管項目管理部、工程部、物資設備部;負責對接集團公司項管部、企業發展部(安委辦);完成執行董事、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崔巍(副總經理):負責財務、融資、招投標管理、資產管理、市場開發、生產經營、投資經營、項目前期、企業發展規劃、人力資源、行政后勤、綜合治理、平安創建、法制建設、信訪維穩等工作,分管經營部、財務部、綜合辦;協管審計工作;負責對接集團公司財務部、融資部、審計部、招投標中心、資產管理部、辦公室、人力資源部等部門;完成執行董事、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